Water Resources Management Regulations in Tang Dynasty

View at publisher
Authors: Jun Yong Lee
Cited by: 0

Abstract

《唐開元水部式殘卷》(以下簡稱“水部式殘卷”)是1908年由保羅·伯希和探險隊取得、現藏於法國國家圖書館的唐代敦煌文書。1913年, 羅振玉根據該文書部分內容與唐代《白氏六帖事類集》中所載水部式條文一致, 首次將其判定爲唐代水部式, 此後相關研究不斷展開。早期研究主要集中於文書的成書年代與條文數量, 目前學界普遍認爲其編纂年代爲開元年間, 尤以開元二十五年前後之說最爲有力。關於條文數量, 雖諸家意見不一, 但筆者認爲該殘卷由35條構成。水部式殘卷的內容涵蓋農田灌溉、漕運、水碾、水渠與堤堰管理, 以及橋梁與河道交通等水利行政事務。然而, 其條文排列並不符合一般法令的系統結構, 長期以來引發諸多爭論。部分學者認爲該文書可能爲地方官員摘錄所需條文而成, 但亦有研究指出, 條文中可區分全國通行的通則與地方性的特別規定, 反而更可能是忠實抄寫底本的結果。盡管如此, 其條文排列的具體原因仍難以斷定。本文通過對水部式殘卷的譯注與分析, 試圖探討其條文順序及立法意圖, 並由此考察唐代國家權力對中央與地方水利設施的管理方式。研究顯示, 殘卷中三分之二以上的條文集中於關內道與河南道, 表明唐朝廷在水利管理上尤爲重視京畿地區。此外, 在多功能水利設施的使用上, 漕運優先於灌溉, 灌溉又優先於水碾, 反映出唐代國家對賦稅運輸與軍糧供給的高度重視。條文整體上呈現出前段以灌溉爲主、中段側重漕運、後段集中於交通管理的特點, 顯示其排列或具有內在邏輯。水部式殘卷是理解唐代水利行政的重要基礎史料, 未來通過與律令、出土文書及地方性水令、水法的比較研究, 其學術價值有望進一步深化。

Fields of Study & Subjects

Water management and technologies Historical Legal Studies and Society Chinese history and philosophy

Publication details

Journal / source
중국사연구
Volume
155
Issue
0
Pages
111–156
Publication date
31 January 2026
Language
ZH